咱们把这个案子拆开看,21岁的实习生工作时猝死,到底是公司还是学校得赔,还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校的学生跟公司并没有建立那种正式的劳动关系,那责任到底在谁头上,就得看公司有没有尽到保障安全的义务,学校有没有履行好管理保护的责任。 先说公司这边,万一真要担责任,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像工伤或者工亡这种情况。如果实习生受公司管、干的是公司的活,而且是在上班时间或者上班地点突然病发,或者抢救没救活,那很可能就认定成工伤了。要是定成工伤,公司就得给掏工伤保险金。另一种情况是侵权赔偿。如果实习生加班太猛、工作强度太大,或者公司没及时抢救,这些毛病跟人挂了有直接关系,那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就得为人家的生命健康权埋单,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还有精神损失费这些。 再来说学校那边。学校既然是把学生派出去实习的那个主儿,要是没把监管做好肯定也得跟着赔。比如学校没好好查查实习单位行不行、活儿累不累、环境安不安全;也没给学生上过安全教育课、没做风险提示;连实习责任险都不给买;学生出去干活儿了学校也不管不顾、不跟踪管理、也没发现有人出毛病了。如果学校在这些地方有毛病,那也得按程度来赔钱。 至于责任怎么分,司法实践一般是看谁错得多谁就多赔。要是公司死扣着人不让下班、根本不顾员工身体、管理上也是稀里糊涂的,那公司肯定是主责或者全责;要是学校在选人用人上把关不严、监管也是放羊似的不管不顾,那学校就得担相应的责任;最后赔多少钱、赔几分,还是得看法官查的情况和因果关系来定。 这个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企业可不能把实习生当成不要钱的苦力使唤了,必须得保证人家休息、身体和安全;学校也不能一甩手就把学生送到工地不管了,得全程盯着审查、盯着管理、盯着保护才行;最好是把实习生的工伤保险和实习责任险都给搞起来,把这些安全漏洞都给补上。实习生出这种事绝对不是什么意外事故,纯粹就是安全保障和管理的责任没抓好导致的。公司跟学校都有法律规定的保护义务在那里摆着谁有了过错谁就得担着。只有企业老老实实遵守规矩、学校勤勤恳恳尽好职责、制度还能兜住底儿,实习才能真正变得安全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