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山湖水库现电鱼捕捞 承包期满"清塘"乱象待治

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北部的山湖水库近日引发关注。这座横跨竹镇、马鞍、程桥三街镇的中型水库——承担防洪排涝任务——其渔业资源保护关系到区域水体生态平衡。然而,记者近期调查发现,水库正遭遇隐蔽的生态破坏——电鱼行为自2025年12月起已出现,并呈现组织化、规模化迹象。 问题的关键指向水库的承包经营制度。据知情人士透露,山湖水库于2022年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期将于2026年年底到期。临近到期,承包人为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更高收益,选择了更“省时省力”的非法方式。相比容易让大鱼逃脱的拉网捕捞,电鱼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扫鱼”,因此被视为更划算的手段。 从法律层面看,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该条明确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也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但在现实中,法律明令禁止并未阻止电鱼发生。 记者两次实地调查显示,问题并不简单。首次探访时,记者获得承包人将组织大规模捕鱼作业的线索,但从清晨到上午十点蹲守三小时,水库内十余艘渔船始终停靠岸边,并未出港。面对询问,承包人否认电鱼,称作业按规矩进行,只使用合规的拉网、丝网等工具。 一周后的第二次暗访中,记者携带无人机进行空中观察,拍到关键画面。航拍镜头记录到一艘通体白色的小型渔船操作异常:其他渔船匀速推进拉网时,它却在已拉网水域内走走停停,时而原地转圈,时而缓慢巡航。船上两名男子的操作节奏与常规捕鱼明显不同。仅二十分钟,原本空着的水箱就被大鱼装满,两人配合熟练,效率异常。 电鱼的方式并不复杂。船上通常装有逆变器,电极置于水下,由电瓶供电,将低压直流电升为高压交流电。通电后,周边几十米范围内的鱼会被电晕甚至电死,打捞更容易。这种做法对水体生态破坏极大,不仅会大量捕杀鱼类,也会扰乱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 然而,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这艘“小白船”已停靠岸边。登船检查仅发现大号抄网、水箱及两块电瓶,未找到疑似电鱼设备。船上捕鱼人刘某解释称使用丝网捕鱼,电瓶只是为船只供电。这类说法也反映出电鱼取证的难点——设备便于拆卸隐藏,现场往往难以固定关键证据。 知情人士曾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执法人员赶到时,电鱼船只往往已撤离,设备也被藏匿。电鱼人员警觉性高,常提前踩点、错峰作业,使取证难度深入增加。这种反复周旋的局面,也折射出基层渔业执法的现实压力:力量有限、违法隐蔽、证据难留。 从更深层次看,此事暴露了承包经营制度中的监管短板。承包期临近结束时,承包人对资源可持续保护的动力不足,反而可能产生掠夺性捕捞冲动。有关部门对承包人的监督约束机制仍需完善,对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力度也有待加强。 电鱼对水体生态的危害往往是长期且深层的。鱼类被大量捕杀会破坏食物链,导致生态失衡;电击带来的影响也可能波及其他水生生物。这些后果往往需要多年才能恢复,一旦系统性受损,修复成本将十分高昂。

电鱼乱象背后,凸显了利益驱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张力。法律红线不能越,执法措施也要更有力度、更可落地。只有强化技术监管、补齐制度漏洞、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才能守住水域生态底线。山湖水库的治理困境,值得各方警惕,也为完善生态治理提供了现实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