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自媒体账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把2024年段某和艾某的离婚案子审结了,这次判决把自媒体账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给说清楚了。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还专门请了专家评估这个账号值多少钱。那个账号现在有百万粉丝,段某平时直播带货、接广告,赚了不少钱。男方艾某觉得这是婚后买的家产,得分一半;女方段某则说这是她个人搞起来的,不能分。法院最后定了个规矩,说这东西虽然在网上看着虚,但是能赚钱,算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俩在一块儿过日子赚的钱都得归俩人共有。 至于怎么分钱才公平,这事儿特别难办。因为这个账号的价值跟谁来运营、谁来创作关系很大,太依赖人了。要是硬把账号劈成两半或者大家一起用,很可能就没人搭理了,价值就没了。为了给个准数,法院花钱找了资产评估公司。公司把账号的粉丝量、内容质量、以前赚了多少、以后还能赚多少这些乱七八糟的因素都算进去了。最后给这个账号估了个价:一百多万。 既然值钱了,就得分钱。段某虽然是注册运营的一方,但这个账号跟她个人能力、努力和风格分不开。所以不能像分家具一样随便分。法院想了个招:账号归段某自己独吞;同时她得给艾某一些补偿。具体多少钱呢?就是这一百多万的40%。艾某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也觉得这样判对。 这就告诉大家一个事儿:网上的东西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家产。以后遇到这种事儿不用急,有法可依。这判决不仅帮当事人解决了问题,也给了立法部门和其他法院一个参考。大家在网上搞直播、开网店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