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建设推进,一些地方为防范建筑垃圾乱倒、违建以及“裸房”等现象,在农房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探索设置“风貌保证金”等约束措施。
然而在基层实际运行中,这项“押金式管理”在部分地区出现偏离初衷、标准不一、监管缺位等问题,不仅加重群众负担,也滋生廉政风险。
问题:收取随意、管理粗放、退还不畅。
泉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个别村(居)在村规民约框架下自行设定收取对象和金额,标准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票据形式不统一,资金是否纳入村集体账户管理也缺乏明确约束。
有的地方退还条件设置不合理、程序不透明,甚至出现“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情况。
更严重的是,少数人员借制度缝隙侵占挪用。
以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为例,村民因征迁获安置建房,在动工前被通知按店面数量缴纳保证金。
房屋建成后,因外墙装修等原因迟迟未申请退还,资金却被时任村干部挪作他用,导致多户群众多年难以追回。
原因:制度边界模糊叠加基层监管薄弱。
一方面,“风貌保证金”多源于基层自治约定,缺少统一的政策口径和操作规范,形成“各村各法”的碎片化治理:谁来收、怎么收、收后怎么管、何时退、退到位没有硬约束。
另一方面,村级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公开公示不充分,加之少数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使资金在收取、保管、使用、退还等环节存在可乘之机。
随着农房建设审批、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制度逐步完善,继续依赖押金约束的必要性下降,但部分地方仍沿用旧做法,造成政策与治理工具不匹配。
影响:既损害群众利益,也削弱基层公信力。
对群众而言,保证金往往在建房资金最紧张时缴纳,数万元支出可能意味着借款、延缓施工甚至影响生产经营安排;退还不及时则进一步加剧负担。
对基层治理而言,收支不透明、退还条件不清晰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乡村建设秩序;一旦出现挪用侵占,更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拖累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地。
对风险防控而言,大额资金沉淀在村级层面,若缺乏统一监管,容易演变为廉政风险点和问题高发区。
对策:以“小切口”整治推动系统性治理。
泉州市纪委监委将“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全面梳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据介绍,全市共查处相关问题14起,处理19人、处分9人,并对典型案件依法依规移送。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纠偏堵漏,推动住建等部门明确政策口径。
2024年8月,泉州市住建部门发文要求基层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限期退还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资金,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重点破解退还过程中的梗阻,防止“账面清退”与“群众未收”两张皮。
泉州市还将清退工作与建房监管责任一并压实,推动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查处—整改—治理”闭环。
前景:从退钱到治本,关键在规范服务与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带来的直接成效,是让群众“钱袋子”有保障。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清退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3.88亿元,惠及2.08万户农户。
但更重要的是,以清退为契机推动基层治理方式转变:从简单依靠押金约束,转向以标准化审批监管、过程巡查、竣工验收和公共服务供给为主的治理体系。
下一步,如何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提升农村建房风貌管理水平,仍需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晰边界:该由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服务要到位,该公开的资金信息要公开,该规范的财务流程要规范;对“裸房”、违建等问题的治理,也应更多依托规划管控、施工监管、群众引导与政策支持,减少以收押金替代治理的冲动。
从3.88亿元保证金的清退,到建房管理制度的系统性重构,泉州实践揭示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既要铁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沉疴积弊,更需通过制度创新将"治已病"转化为"防未病"。
当"收钱管人"的旧思维让位于"服务引导"的新模式,乡村振兴才能真正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