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

国家税务部门近日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7年底;根据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范围深入扩大: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其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也适用免税政策。这个安排有助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增强市场活力。

政策效果如何,取决于执行是否到位、企业是否用得明白顺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传递了持续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的信号,也对依法申报、规范开票和精细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企业把政策“看懂用好”,把合规“做实做细”,才能用减税降费的确定性更好对冲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继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