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民生保障并进

问题——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部分经营主体面临“想发展但不懂规范、守规矩却缺路径”的现实难题。一上,传统工艺类小微主体常受场地、设备和管理能力所限,难以满足更高层级的登记许可和现代流通要求,产品“只能集市卖、进不了商超网店”,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另一上,食品安全领域仍有不法经营者为牟利突破底线,腐败变质肉类等高风险违法行为一旦流入市场,将直接威胁群众健康,并可能引发区域性舆情和连带风险。 原因——问题背后既有产业结构与能力短板,也有监管与经营互动方式需要升级的因素。对传统作坊而言,长期形成的“经验型生产”卫生控制、过程记录、追溯体系各上,与现代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仍有差距;加之改造成本高、技术门槛不低、对法规政策理解不足,容易出现“不会改、改不起、改了怕不通过”。对违法肉品案件而言,个别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逐利冲动强,冷链储存、检验检疫、来源索证等关键环节一旦被人为规避,就可能形成更隐蔽的加工与流通链条。同时,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与农村集市点位分散,监管资源相对有限,也要求监管更精准、更前置。 影响——服务型执法的深化,说明了监管方式从“单一处罚”向“全周期治理”的转变,有助于实现多项目标协同:其一,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帮一把、扶一程”推动小微主体合规经营、稳定就业、扩大供给,增强市场活力;其二,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治并推进刑事衔接,形成有效震慑;其三,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帮助行业主体理解监管逻辑与合规路径,降低“踩线成本”,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以山东青岛李沧区为例,三家植根百年大集、已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香油坊,曾因难以满足小作坊登记条件而长期受限于现场现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专班并邀请专家指导,制定低成本改造方案,指导建设更符合卫生与质量控制要求的生产线,推动建立全流程追溯体系,促成从“经验生产”向“标准生产”转变。通过帮办代办、绿色通道等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对接商超、餐饮及电商平台,助力产品进入现代流通体系,探索“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传承”的路径。 在广西桂林平乐县案件中,监管部门通过线上视频巡查、线下暗访核查并结合举报线索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冷库、冰柜内储存的猪牛羊肉出现发黑、恶臭等异常情况,随即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多个批次挥发性盐基氮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鉴于涉案数量大、货值高、社会危害性强,当地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查办后,监管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肉类经营户进行排查,并通过专题宣传与上门合规辅导,推动风险隐患闭环整改。 对策——从两起案例可以提炼出服务型执法的着力点与边界。第一,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关键在于“精准识别需求、科学匹配工具”。对合规意愿强但能力不足的主体,可通过诊断评估、专家指导、标准化模板、追溯体系建设等方式,提供可操作、可负担的改造路径,推动其尽快达到许可登记与质量管理要求。第二,守底线必须“零容忍”,对危及生命健康、突破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第三,推动监管前移,完善“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机制,强化举报线索核查、风险点位画像与日常监测,提高发现问题的及时性。第四,强化举一反三和行业治理,围绕肉品来源、检疫证明、储存条件、“三防”设施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排查,叠加普法宣讲与合规辅导,推动经营主体从“要我合规”转向“我要合规”。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和消费结构升级,市场监管既要为新业态、新模式留出发展空间,也要以更严格标准守护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安全。服务型执法的意义在于以更精细的制度供给,让监管既有力度也更可感:对守法者减少打扰,对失信者严格惩戒,对有发展意愿但暂不具备条件者提供可复制的合规路径。预计下一阶段,各地将继续推广标准化工作法,强化数据化监管与信用约束,推动执法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提升”转型,提升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型执法的推进,反映了市场监管理念的深刻转变:从单纯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指导、事后复盘的全程服务;从对市场主体的简单管理,转向帮助其规范发展的主动服务;这既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也回应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当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更做实这个理念:一方面,加大对传统工艺、中小企业等主体的帮扶力度,帮助其规范中实现创新发展;另一上,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只有把“服务”与“监管”统筹到位,才能推动市场监管从“管理者”更好转向“服务者”,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