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湖南长沙发生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情。一名15岁少女把家里价值13万元的手表、包包等奢侈品,总共才卖了9300元,这让家长丁女士非常愤怒。丁女士告诉记者,她花了46200元买的卡地亚手表,被回收平台以2000元的价格回收;29500元买的迪奥包包,只卖了1500元;12500元买的浪琴手表,仅仅回收了850元。这一事情曝光后,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15岁的少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对这些奢侈品的真实价值超出了她的认知水平。付建律师表示,这个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因为监护人丁女士拒绝追认这次交易,所以这个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交易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次交易中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付建律师分析认为这次交易中回收平台和家长都有一定责任。首先回收平台有责任核实卖家身份信息和年龄以及是否为未成年人身份。然而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关注到了这个问题并正在了解具体情况。此次事件中涉及到总价值13万元、仅以9300元回收这样严重不符市场价值的问题,平台作为专业二手回收机构应该产生合理怀疑并进行进一步审核。 家长丁女士还表示她对回收平台表示失望和愤怒,“对于对方是否是未成年人,没有进行审核过关”。记者联系到了该回收平台工作人员时他们声称:“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的”。然而实际上这个事情就发生在眼前说明他们并没有做好自己的审核工作。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正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针对这次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15岁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二手平台所售的高价奢侈品真实价值超出认知水平时就属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监护人拒绝追认该合同那么该合同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家长可以追回孩子处分给交易平台价值13万元但被转售、毁损或灭失无法返还财物根据市场价值进行折价补偿以及交易产生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各自承担部分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