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是简简单单的钱袋子问题了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给判了,涉事企业把发放的工龄补贴换成了消费券,这事儿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最后法院让他们必须用现金补足差额。类似的事儿现在挺多,有些老板打着“福利补贴”“内部激励”的幌子,或者用购物券、消费卡,甚至直接发实物来顶工资,还设置了什么限时用、不能提现的限制条件,把本该由劳动者支配的钱给卡死了。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里关于工资必须用货币支付的硬性规定,也实实在在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利。 企业之所以敢这么干,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手头紧、存货压得慌、资金转不过来,想用非现金的方式缓解一下压力;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们对法律的漠视,把自己经营的风险强加到了员工身上。再说现在监管这么严了,明目张胆的拖欠工资少了点,“隐性”的克扣工资反而越来越多。这说明有些地方执法还有盲区,违法成本太低了。“以券抵薪”这种招数看着只是换了个支付方式,实际上对劳动者伤害很大。钱攥在自己手里的感觉不一样,这会让大家不敢消费、不敢花钱,长远看对市场也没好处。 从劳动关系的角度看,这是在破坏互信基础,很容易引发矛盾。如果不管不顾地让这种风气蔓延下去,那劳动者的获得感就会大打折扣,“按劳分配”的原则也会受到冲击。 想整治这乱象得多措并举。执法部门得盯住那些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灵活用工的地方多查一查。用大数据盯着点有个动静就能及时发现问题。法院也得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把裁判的标准统一起来。 同时还得加强宣传教育。企业得知道这是不能碰的红线。劳动者也得懂法维权了,碰到问题该投诉投诉该仲裁仲裁。 另外也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企业薪酬支付的信用评价体系。把违法记录挂在诚信系统里。 未来经济要高质量发展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特别重要。立法还得细化一点,特别是那些新业态新模式里的薪酬问题。还要推动工会、行业协会这些组织来发挥作用。 只有让每一份努力都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袋子里的钞票,大家才是真的共享发展成果。工资不是简简单单的钱袋子问题了,它更是尊严的体现。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克扣都不行。法律的底线必须守牢。只有把这种风气给刹住了,劳动关系才能和谐。让奋斗的人安心工作、生活有盼头,这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