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变型拖拉机因安全性能较低、事故风险较高,成为扰乱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隐患。这类车辆普遍存在制动性能欠佳、稳定性不足、防护装置缺失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同时,部分农户对驾驶已注销车辆的危害认识不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导致违法上路现象反复出现。为有效遏制这个情况,惠水县三部门联合行动,在涟江街道长征村主要道路设置专项检查卡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此次行动表明了多部门协作的执法思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监管,交警部门依法开展道路交通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运输安全管理,三方分工明确、协同发力,有助于从源头规范农机使用行为。执法过程中,主管部门不局限于处罚处置,而是采用“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的方式,向过往村民和车主普及法律法规。执法人员重点讲明驾驶已注销变型拖拉机上路的安全风险,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直观认识此类车辆上路的危害。“面对面”的宣传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有助于纠正侥幸心理、提升守法意识。现场一位车主表示,过去并不了解驾驶注销车辆的后果如此严重,听完政策解读后将主动配合,尽快办理报废手续,体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多名车主现场表态不再使用已注销车辆,并承诺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实践表明,将执法管理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既能压减违法上路行为,也能提升农户安全意识和主动报废意愿,推动治理效果更可持续,也更便于争取群众理解与配合。惠水县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对违法上路的变型拖拉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将更加强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提升农户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维护安全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惠水县的实践表明,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既要保持执法力度,也要强化宣传教育。当法律约束与群众自觉形成合力,“平安乡村路”建设才能取得更扎实的进展。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治理思路,也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