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继续规范蔬菜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该局日前就蔬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针对蔬菜制品行业的一次系统性制度完善。 此次修订工作立足于当前蔬菜制品生产领域存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部分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添加剂使用等环节存在管理漏洞,个别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外购咸坯质量把控不严、硫磺等添加剂滥用、生产环境不达标等问题,引发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另外,随着蔬菜干燥工艺进步和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原有审查细则已难以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需进行调整优化。 修订稿在框架结构上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内容重组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八个章节,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评分记录表逐章对应,使监管标准更加清晰完整。在许可范围上,修订稿对酱腌菜、食用菌制品等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分类,将酱腌菜明确分为腌渍蔬菜制品和发酵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细分为干制、腌渍、即食三类,并其他蔬菜制品中列举了蔬菜泥、清水蔬菜、即食调味蔬菜等具体产品,基本覆盖市场常见品种。 在生产环节监管上,修订稿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生产场所方面,明确厂房和车间不得设露天环境,盐渍区、腌渍区等重点区域应单独设置,内部设计布局必须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设备设施上,对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以及盐渍池内壁、覆压物等的材质提出明确标准,补充了通风设施、监控设备等配置要求,并增加了常规检验项目和常用检验设备的具体举例。 针对行业突出问题,修订稿设置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对于外购咸坯的酱腌菜企业,要求必须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通过签订供应合同等形式加强准入管理,制定验收标准,严格进货查验。蔬菜干制品企业被明确禁止采购滥用硫磺、焦亚硫酸钠等添加剂以及次氯酸钠等消毒剂处理的蔬菜。食品添加剂使用上,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最小分类号使用,防止超范围超限量添加。 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也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修订稿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强化了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加工人员的管理规范。管理制度上,要求企业建立包括进货查验、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配方和添加剂使用管理、检验管理、运输交付、食品安全追溯、自查、不合格品管理、召回、事故处置以及设备维护保养、食品安全防护等在内的完整制度体系,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修订既传承了酱腌菜等传统特色工艺,又充分考虑了现代食品工业发展需求,反映了监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修订稿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蔬菜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蔬菜制品连接田间地头与百姓餐桌,既承载传统风味,也满足现代消费的便利化需求。此次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体现出以制度完善回应行业变化、以标准衔接夯实监管基础、以全链条治理守住安全底线的思路。让许可审查更科学、更精准,关键在于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每一次采购、每一道工序、每一份记录之中,也在于监管与行业形成合力,共同守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