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家暴致残案一审宣判 丈夫获刑六年

2026年1月12日,河北邢台一桩备受关注的家庭暴力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沙河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涛有期徒刑六年。至此——这场持续十三年的家暴阴影——终于在法律介入下迎来阶段性终结。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19日凌晨。当时,受害人杨宁宁在家中熟睡,酒后的丈夫周某涛突然对其施暴。根据沙河市检察院起诉书记载,周某涛先后三次掐住杨宁宁的脖子,其中第一次持续一分多钟;第二次施暴时,又将杨宁宁右后脑撞向床头柜。杨宁宁遭到殴打时多次呼救,并以手挠、脚踹进行自卫。直到她称心口疼需要服药,周某涛才停止。此次暴力行为造成严重伤害。杨宁宁随后被送医检查,诊断为右侧颈内动脉夹层、同侧脑梗死并遗留左侧肢体偏瘫。此后,她基本丧失正常生活能力,需要长期依靠轮椅,终身残疾成为现实。更令人痛心的是,这并非周某涛首次施暴。媒体此前报道显示,两人共同生活的十三年间,周某涛曾至少六次对杨宁宁实施家暴。每次施暴后,他以哭跪方式道歉,这种反复“认错”并未阻止暴力,反而加剧了循环。受害人一次次选择原谅,换来的却是更严重的伤害,直至2022年3月那一夜彻底改写人生。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对应的机关依法推进。2023年11月,周某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24年1月,案件移送起诉;2025年11月3日,沙河市法院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杨宁宁态度明确,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转而要求依法严惩施暴者,说明了其对司法救济的期待。该判决具有明确的现实指向。其一,再次表明家庭暴力不是所谓“家务事”,而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无论双方关系如何,施暴都要承担法律后果。其二,判决对受害人权利作出回应,尽管无法弥补杨宁宁失去的健康,但刑事追责至少实现对不法行为的惩罚与震慑。其三,也对潜在施暴者形成警示:暴力不会因道歉而被抵消,只会因法律而被追究。从更深层看,此案也折射出家暴防治的现实难点:一些受害人因顾虑选择隐忍,施暴者因缺乏及时有效的干预而屡次升级。这提示社会仍需完善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置机制,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与救助,同时提升公众对家暴危害的识别与介入意识。

这份判决书记录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伤痛,也呈现了社会治理向前的一步。当司法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每一起依法处理的案件都在加固反家暴的底线。要让“零暴力”的家庭生活更接近现实,既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执行,也需要形成更早发现、及时干预的社会支持网络,让家庭成为真正的安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