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中医药局联合启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试点 京沪等18个地区入选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正在深化改革。如何更好起到中医药在医保中作用,成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议题。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正式确定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名单,标志着中医药医保支付改革进入落地推进阶段。 按病种付费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方向。与传统按项目付费相比,按病种付费有助于更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提升诊疗效率,也有利于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将这个模式用于中医优势病种,既体现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认可,也有助于推动中医药管理更规范、更可量化。 此次试点覆盖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9个省份,以及通辽、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武汉、西安等9个城市。试点地区横跨东中西部,覆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条件,具有较强代表性。分层推进的安排,有利于在不同地区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的多种实施路径。 试点工作对参与地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试点地区需更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按计划推进;同时按要求定期梳理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试点质量。对应的要求强调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估,为试点平稳实施提供支撑。 中医优势病种的遴选是试点成效的关键。病种应具备中医药疗效明确、优势突出等特点,同时兼顾病种的常见性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优先在优势病种中推行按病种付费,既有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也能为医保基金更科学、规范使用提供实践样本。 试点的目标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医药医保支付改革经验,为后续扩大范围打好基础,推动建立更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试点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各地应及时向相应机构反馈,完善上下联动、快速沟通工作机制。

支付方式改革关系医疗服务体系的运行方式;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既检验医保精细化治理能力,也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更规范、更标准。把试点做实、把经验固化为可推广的制度安排,才能让改革成果更稳定、更公平地惠及患者,并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