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正式发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5)》,全国59个创新实践案例集中亮相,广东省江门市凭借全域水经济试点建设的突出成效成功入选,成为广东省4个入选案例之一。
江门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部,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
然而,如何将优质的水生态资源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动力,一直是当地面临的重要课题。
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往往侧重于保护和治理,在价值实现方面存在路径不清、机制不活等问题。
面对这一挑战,江门市抢抓广东省全域水经济试点建设机遇,将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作为突破口。
该市立足自身水资源禀赋,从三个维度系统推进改革创新:一是聚焦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水权、河权、河湖生态产品交易、抵押质押融资等关键领域改革,构建起"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制度框架;二是强化资源利用,有效盘活碧道建设成果、工业遗址和水库资源,激发滨水经济发展活力;三是突出项目牵引,构建点线面结合的项目布局,探索"治水兴水"与"产业富民"深度融合的实现路径。
这一系列创新举措产生了显著的综合效益。
在生态效益方面,江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在经济效益方面,水经济产业链条逐步完善,带动了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在社会效益方面,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江门的实践探索为全国水生态价值实现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创新破解了生态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项目带动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通过多元参与构建了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汇编全面展示了各地在河湖长制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涵盖了强化履职尽责、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协调联动、幸福河湖建设、基层河湖管护、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多个方面,反映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最新探索和实践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是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
江门市的成功实践表明,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完全可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江门案例证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绝非零和博弈。
当制度创新与自然禀赋相遇,一泓清水既能润泽民生,亦可涌动发展活力。
这一实践不仅为河湖长制注入了新内涵,更为高质量发展时代如何“向绿而行”提供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