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到2025年3月之间,湖北的纪检监察机关揪出了5个党员干部醉驾的典型案例,给大家亮明了“零容忍”的大立场。这5名被罚的干部,分布在市场监管、司法、交通和财政等好几个领域,因为开车喝醉出了事被判了刑,后来纪检监察机关也跟着给了他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从这些案例里能看出几个情况:违法时间上,从2024年5月拖到了2025年3月,说明这类事还是时不时就有;涉案人员也很杂,包括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像张晓伟以前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的副处长,叶正勇以前是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党组书记、局长,显示这事儿在不同级别的单位里都存在。而且所有涉案的人只要被判了刑,马上就会被双开处分,这也是纪法衔接、党纪严于国法的体现。 党员干部老爱醉驾,原因挺复杂。思想上有些人觉得纪律没什么大不了的,觉得自己有特权能钻空子;监督上“八小时以外”管不住,管生活的力度不够;社会风气上有的地方喝酒应酬还是免不了,一些干部还觉得靠喝酒能拉近关系。 这种事害人不浅:政治上毁了党在老百姓心里的形象;法律上明明是违法犯罪还非要犯;社会上威胁公共安全;对个人来说就是彻底完蛋了。 湖北省纪委监委这回是有备而来的:让各级党组织把整治酒驾醉驾当成抓作风的重要手段;堵住“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漏洞;让纪检监察机关跟公安、检察院还有法院连上线一起办案;要求干部们算算经济账、政治账这些账。 以后治理还得下猛药: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该罚就罚、该通报就通报;另一方面得从根上防着点,通过制度建设、监督还有文化培育来消除病根。 这次通报把醉驾放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框架里看了一遍,说明作风建设不能松劲。通过这五起案例敲响警钟,大家就能看到湖北在给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上已经形成了“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双重惩罚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治理酒驾这类“老大难”既要有制度的硬约束,也要有教育的软功夫。 只有把敬畏刻进心里、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怕这怕那守底线,才能维护队伍形象、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