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机关2025年反腐成绩突出 起诉职务犯罪1063人创新高

在1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分别提交的工作报告,全面展示了2025年该省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两份报告以详实数据呈现了山东司法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法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为。

从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山东反腐工作呈现"三高"特征:高规格查处、高密度打击、高质量办案。

检察机关全年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67人,最终起诉1063人,其中包括2名原中管干部和36名原厅局级干部。

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51件,依法惩处5名原中管干部和28名原省管干部,充分彰显了"越往后越严"的鲜明态度。

分析认为,山东取得这一反腐成绩,主要得益于三个关键因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衔接更加顺畅,形成了反腐合力;二是司法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年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1件,有效斩断腐败链条;三是扫黑除恶与反腐工作协同推进,全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3件,追缴没收"黑财"1.9亿元,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司法机关特别注重整治司法领域腐败问题。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9人,其中领导职务人员17人,体现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

这种"清理门户"的做法,不仅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也为其他领域的反腐工作树立了标杆。

从长远看,山东反腐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态势。

司法机关持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专家指出,这种标本兼治的做法,将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清明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

反腐败和扫黑除恶,最终落脚点是守住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宁、优化发展环境。

山东“两院”以数据交出年度答卷,也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治理路径回应社会关切。

面向未来,只有持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受贿者”与“行贿者”同责同罚、让司法公正经得起检验,才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