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再来聊聊民营经济,自从5月20日这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事儿可是把大家都给震住了。毕竟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谈民营经济的大法,它在咱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上,那分量可真重。它把民营经济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怎么公平竞争、投资融资咋搞、科技创新咋促、怎么规范经营、还有权益怎么保护,都给说得明明白白,这就相当于给那些搞民营的企业和老板们系上了一条安全带。这部法一出来,大家就能看出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真心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绝不是闹着玩的。这就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说明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党和国家要长期坚持的。 不过咱们光有法律还不够,得看咋落实。法治环境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嘛。民营经济在咱们国家的经济结构里分量那是相当重的,占了“五六七八九”。现在不管是为了落实党中央“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这些大政策,还是想让本地发展得更好、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各地的党政机关、特别是一把手都得加强对这个法的学习和落实。要当“学习者”,也要当“宣传者”,得带着头雁效应往前走。还要从现代化治理的角度去检查本地以前出的那些规章制度,看看有没有和这个法对着干的地方,要是有就得赶紧清理掉。 治理方式要依法依规来,不能乱来。现在有些地方执法太粗暴了,动不动就查个不停、“小过重罚”,这既增加了企业成本,又影响了正常生产。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就是为了破除这种“管理就是处罚”的错误认知,别再搞“顶格处罚”、“小过重罚”这种不地道的事儿。咱们要倡导现代化治理方式,既要管企业行为,也要管行政执法行为,给民营企业创造一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嘛。想把这个法落实好,就怕出现“时差”——整改太慢;“温差”——落实忽冷忽热;还有“误差”——搞变样跑偏。各地各部门都要主动和法律对标对表。文峰同志也是这么说的:咱们要为民营经济营造更稳定、公正、透明的环境。只有这样,民营企业才能轻装上阵、敢闯敢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