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创新推出工资保证金保险制度 五家险企联合承保为企业减负增效

清远市的制度创新源于长期实践;2012年,清远在全省率先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企业按工程合同额比例缴存保证金,用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十年实践证明,这笔资金在化解欠薪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农民工权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关乎民生和市场秩序。清远用保险替代现金缴存,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提升治理效率、降低成本。制度创新的价值在于执行力度、监管闭环和实际效果。只有把好规则、监管和服务关,才能让改革真正实现"减负增信",为欠薪治理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