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在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中仍存在问题,如执法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权力行使越界等;部分行政执法存在处罚过重、随意扩大裁量权、"以罚代管"甚至"趋利执法"现象,损害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此外,某些规范性文件存在制定权限不清、内容不合法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还与上位法相冲突,导致同类争议反复出现,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
法治政府的意义不在于从不犯错,而在于及时改正;从2.5万件败诉案件到14.6%的诉讼降幅,反映出权力监督体系的健全。当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每一次执法都严守程序正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