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玉》里说的这个“户无男丁屋归近亲”的规定我感觉有些离谱!

话说这清平县,樊二牛夫妻俩开了个猪肉铺,日子过得挺舒坦,孟梨花手巧会调香料,夫妻俩配合得挺好。不过呢,他们一家后来被山贼给害了,留下了樊长玉和妹妹樊长宁两个孤女。按常理来说,家产应该由女儿继承才对,可现实却不是这样。 樊二牛的大兄弟樊大牛可是个地痞无赖,平时好吃懒做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他看着侄女们过得好,就打起了房子的主意。其实他能这么嚣张上门讨债还真是有道理的,因为《逐玉》这部剧设定在大胤王朝,按照那时候的《大胤律》,户无男丁家产就得归近亲所有,就算是侄女出嫁了也一样归兄弟继承。 当时赵大叔提到二十两银子就能让一家人过一年了,算算樊二牛给宋砚家的财物都有30两左右呢。王捕头对樊长玉姐妹俩不错是因为樊二牛生前帮过他的忙。樊大牛和金爷被赶跑后王捕头就说樊大牛肯定会去县里告状了,除非他在告状之前赶紧找个人入赘进来。 后来谢征也说了同样的话,他还建议樊长玉背下曹植的《七步诗》去打动县令。总的来说大胤朝这规矩确实挺不合理的!古代父母没了要是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话归属情况其实挺复杂的。 比如说唐宋明清四个朝代都不一样:唐朝户无男丁家产全归女儿所有;宋代也是归女儿所有但是分得更细;明清两朝就更重礼法了,先得立嗣子,没嗣子才分给女儿。所以古代父母双亡有男丁没啥争议基本上都给男丁继承;没有男丁只有女儿的话要么女儿继承要么立嗣子继承;只有无儿无女又没立嗣子家产才归近亲和宗族所有。 《逐玉》里面说的这个“户无男丁屋归近亲”的规定我感觉有些离谱!历史上好像真没有哪个朝代有这么明确的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