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搞出了个新办法,专门管那个在乡下的用地。

北京搞出了个新办法,专门管那个在乡下的用地。这次是把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还有市里好几个局一块儿凑起来,刚发了个《指导意见》。这文件里最大的新动静是把那个叫“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的概念给说清楚了。 以前管地的老规矩不太灵了,现在这个政策就把林下经济、科普研学这些以前没怎么提过的新业态都放进来了。比如说在农家乐边上盖个小教室、弄个食堂或者咖啡屋,这些都能用上这个政策,解决了以前好多地方想搞文旅却因为占地问题卡住的难题。 用地的位置也给弄明白了,主要得往那些被列为“百千工程”的示范片区或者乡村旅游的核心地带去扎堆。种庄稼的地只要不超过200亩连片的,盖的那些房子占的地就得控制在流转面积的0.5%以内,不能超过10亩。另外像那种晒粮食的场子、修停车场之类的小设施,面积不超过100平米也都能算进去。 盖房子的标准也挺灵活。建房子的时候既可以盖一栋楼,也可以几个小单体凑一块儿盖。每一栋房子最大别超过500平米就行。绿地要留多少、车位要留几个都不搞死规定,根据具体的设计来定就行。只要是为了种菜或者搞农业用的项目,再加上观景栈道、厕所这些服务设施也都能照着办。 当然啦,这规矩也有不能碰的底线。绝对不允许拿着这个名义去搞房地产开发,也不允许盖类住宅的套型用来住人或者出租。以前那套“大棚房”的老毛病坚决不能再犯。 这套政策到底行不行啊?关键得看下面执行得好不好、各个部门合不合力。如果能把这事干成了,说不定能给别的超大城市搞乡村振兴提个醒,当个样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