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再通报网络主播偷税典型案例:以数治税强化监管促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两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案件,体现了加强新业态税收监管的决心。通报显示,网络主播彭煊之、杨遂娃分别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16.32万元和101.64万元,涉案总额达318万元。

税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这两起案件既震慑了违法者,也维护了市场公平。当数字经济红利纳入法治轨道,新兴业态规范发展时,我们将迎来更健康、更具活力的数字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