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食用油安全 三起典型案件曝光彰显执法决心

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线索排查、监督抽检和执法联动,聚焦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标签虚假标注以及违法添加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6964万元,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4件。

相关举措有效遏制行业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题:违法链条多样化,掺假、虚标、违规添加交织 从近期公布的案例看,部分企业通过“混油冒充”“回收原料再利用”“标签误导宣传”“商标仿冒”等手段牟利,甚至触碰食品安全底线。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一企业被查出将菜籽油中加入大豆油后分装,冒充菜籽油销售;将经销商退回的临期特级初榨橄榄油掺入散装葵花籽油,冒充进口橄榄葵花食用植物油,并通过标签对原料、工艺、品质作出误导性标注,同时采取色差等方式仿冒他人注册商标。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5年从业禁入。

广西南宁市一分装企业则被发现使用所谓“芝麻油调色剂”,抽检确认含苏丹红Ⅰ等物质,企业将其添加到食用植物调和油中。

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陕西西安一企业在标称“纯正菜籽油”“一级大豆油”等单一品种油品中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相关掺假行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同时存在配料标示与实际不符等标签虚假标注问题,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等处罚,并对责任人实施从业禁入。

原因:逐利冲动叠加成本压力,部分环节监管与自律仍有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食用油品类多、原料价格波动大,给不法分子“以低充高”“以混充纯”提供了空间。

部分企业内控机制薄弱,质量把关流于形式,甚至形成从原料采购、分装灌装到标签印制的“全链条造假”。

与此同时,分装、小作坊式生产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跨区域流通频繁,给追溯和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个别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产地”“等级”“进口”“特级初榨”等概念认知不充分,通过包装宣传和标签用语“打擦边球”,放大了信息不对称。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公平竞争,风险外溢不容忽视 食用植物油是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品类,掺假掺杂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更可能引发健康风险。

尤其是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性质恶劣、危害突出,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此类行为还会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产业整体信誉;若问题产品跨区域流通,风险外溢将进一步加大处置成本和社会影响。

对策:坚持“全链条治理+行刑衔接”,形成高压震慑与长效机制 从执法导向看,各地正将“严监管、强处罚、重追责”贯穿整治全过程: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散装油、分装油、调和油及网络渠道等重点环节,加密抽检频次,强化对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标签标识、仓储物流的全过程核查;另一方面,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原料验收、批次留样、出厂检验、标签审核等制度,提升追溯能力,坚决杜绝回收原料违规再利用等行为。

同时,行刑衔接力度进一步加大。

对涉嫌犯罪的掺假掺杂、违法添加等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对责任人实施从业禁入等措施,强化“处罚到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针对标签虚假标注、商标侵权等问题,依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监管格局。

前景:从专项整治迈向常态监管,推动行业向规范化、透明化升级 随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预计食用植物油领域将呈现“监管更严、抽检更密、追溯更细、问责更实”的趋势。

下一步,监管部门有望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和线索发现机制,强化跨区域协同执法,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对掺假油品、非法添加物的识别效率。

行业层面,规范化生产、标准化标识、可追溯供应链将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消费者而言,信息更透明、选择更放心的市场环境也将加快形成。

食用植物油看似日常商品,却承载着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这些典型案例,既是对违法企业的有力打击,也是对全社会的重要警示。

只有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才能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用油,遇到可疑产品要及时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打击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