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沈阳重申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规范购买、依法查处、鼓励举报

随着2026年春节的临近,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考验。

为确保节日期间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日前发布安全管理提示,对全市烟花爆竹的购买、经营和燃放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

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沈阳市四环区域内(含四环路)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这一规定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城市人口密集、建筑集中的特点,旨在从源头上降低节日期间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风险。

该禁放政策已成为沈阳市长期坚持的重要安全措施,对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烟花爆竹的购买环节,相关部门强调市民应当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

不合格产品往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燃放过程中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害巨大。

相比之下,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经过严格检验,质量和安全性均有保障。

市民应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产品,从购买源头把好安全关。

在燃放规范方面,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市民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内,按照安全规程进行燃放。

这既是对公众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

春节期间,全社会应形成自觉遵守燃放政策的良好氛围,确保节日欢乐与安全和谐统一。

为强化安全管理的约束力,相关法律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

对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的行为,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这些措施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为有效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相关部门建立了举报渠道。

市民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345市民热线进行举报。

相关部门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对符合奖励情形的举报人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全社会的监督力量,形成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从近年来的实践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安全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科学有序的烟花爆竹管理,既能保留传统春节文化中的烟火气息,又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是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年味不等于火药味,安全才是最好的团圆。

沈阳此次政策升级既彰显城市治理的决心,也为传统节日与现代文明的和谐共生提供新思路。

当"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千年习俗遇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或许我们更需思考:如何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用更绿色、更创新的方式传承年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