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被划148个每月还得交40元租金

樊城区清河路跟七里河路交界处的董台烟厂家属院,住着800多户人家。前阵子,大伙都因为小区改造变漂亮了特高兴,路修宽了,树也绿了。但谁能想到,物业刚在这儿贴出个告示,就把大伙儿的好心情给搅黄了。你看这告示上写得明明白白,原本大伙儿共用的空地被划出了148个停车位,每月还得交40元的租金。雷师傅一看到这个消息就把照片发到了业主群里,这一下可炸了锅。大家纷纷在群里吐槽:“这可是咱大家的公共区域,凭什么说划就能划?物业又没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这钱收得也太没道理了!” 面对业主们的质问,物业那边倒是挺淡定,说这事儿得按合同来。记者后来去现场翻了翻那份《襄阳市住宅小区车位服务标准》,发现上面还盖着物价局的章呢。里头有一条规定很有意思,“只负责提供场地服务,不管看车保管”,但钱还是照收不误。业主们听了直摇头:“连保管都不管,凭什么还收钱?” 物业经理李建玲也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她拿出和大石桥社区签的合同,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第一年要收30%的管理费,第二年要收60%。”她说自从5月1日接手小区后,光招人就招了8名保安、7名保洁和4名办公室人员,还装了监控、弄了道闸。可这笔钱到现在一分没见着。李建玲说自己这是按合同办事,现在已经有100多户业主交钱租车位了,“哪有强买强卖的道理?”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的罗红伟律师也来分析了一下。他觉得老旧小区改造后新增的这些停车位一般都是占用的公共绿地或道路,原本就属于业主共有。要想收费,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同意。在没成立业委会之前,物业公司可以依据政府指导价或者双方签的合同暂时收费。罗红伟总结说:“有约定就按约定走。”照这么看,在董台烟厂家属院这种没业委会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条款不违法,物业收钱这事儿本身并不违法。 截至记者发稿时,物业那边已经贴出了协调通知,表示会挨家挨户去解释情况。但还是有不少业主不买账,“要么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要么把钱退回来。” 这场因为画了几根白线而引起的纠纷很可能只是个开始。停车位到底该不该收费、收多少、谁来管,答案只能由全体业主一起商量决定。在这之前任何单方面的“拍板”都会引来更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