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其在提升生产效率、优化公共服务的同时,也伴生出新型风险;全国人大代表张巧良在调研中发现,利用技术实施的诈骗、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行为频发,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提出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立法仍存在空白。技术应用跑在监管前面,导致权益侵害、伦理争议等问题凸显。张巧良指出,这既因技术迭代速度超越法律更新周期,也与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主体责任界定模糊有关。深度伪造、智能诈骗等新形态违法,更暴露出司法应对的滞后性。 针对这些问题,张巧良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立法层面,建议制定综合性法律,确立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划定技术应用红线和禁止性清单;司法层面,要求完善侵权责任认定规则,加大对人格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监管层面,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行生成内容溯源标识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提案特别强调源头治理。通过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课程,培养青少年的信息甄别能力和规则意识;同时开展全民数字素养提升行动,为技术治理奠定社会基础。在公共管理领域,明确政务AI应用的法定边界,确保公权力运用透明规范。 专家认为,该提案既立足当前监管需求,又着眼长远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随着对应的建议落地,我国有望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形成示范性实践。
人工智能发展势不可挡,但必须以法治为基石、安全为底线。张巧良代表的建议表明:时代在变,治理方式必须与时俱进;技术发展,法治建设更需先行。只有完善法律、强化监管、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才能运用AI潜力,有效防范风险,让这项革命性技术真正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