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一个适合成长的环境

最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弄了一个新法子,通过给一位叫陈某的父亲和雷某某的母亲下达《家庭教育指导令》,还有一份《家庭教育告知书》,帮着未成年人成长。这样做是给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这次司法力量补位家庭教育,给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在这次审理中,法院发现陈某某长期跟祖父母一起生活,父亲因为犯罪被关进去了,母亲雷某某在孩子日常陪伴、品德引导和身心健康方面没有尽到责任,没法给孩子一个适合成长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院觉得雷某某没好好实施家庭教育,侵害了孩子的权益。所以法官就责令雷某某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个令不是简单地惩罚,而是为了唤醒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雷某某接受指导后和孩子视频联系了一下,主动关心起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了。法官还跟孩子祖父母解释了探望权的法律意义,让他们协助履行职责,尽可能降低家庭变故对孩子的影响。和指导令一起送达的还有《家庭教育告知书》,里面明确了父母即便分居或者离婚了,也得互相配合履行责任。法院还告诉社会说不管婚姻关系变了怎么样,家庭教育责任都不会免除。这次蕉城法院发出这两份文件具有示范意义: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原则性规定变成了具体的措施;二是让未成年人保护从被动打击转向了主动干预;三是建立了司法督促、家庭履责和社会支持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这也就是要把法律硬约束和教育软引导结合起来。这次发出的“一令一书”是司法职能的延伸也是对国家战略的响应。期待以后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能联手合作,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和家庭温暖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