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要向创意方向发展了,宣传语可是塑造品牌的重要东西。

2015年,四川阿坝州搞了个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有个作品叫“在世界行走,为阿坝停留”给拿了入围奖。 后来到了2023年,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文旅局也搞活动,结果有个叫“在滇西行走,为贡山停留”的作品上榜了。这事儿被举报了,大家一比对,这俩句子结构太像,用词也高度相似。这时候贡山县文旅局就把这个获奖资格给取消了。 这么一来,大家就发现有些活动审查机制有问题。初评的时候用技术手段或专业审核没把住关,加上很多地方都喜欢用那种“在……行走,为……停留”的句式,导致原创和借鉴的界限不清晰,给人钻空子的机会。 其实这次事件还挺严重的,把比赛的公信力给损害了。之前贡山县征集收到了900多条投稿,本来是好事,结果出了这档子事。要是以后大家都不把知识产权当回事儿,以后创意就难搞了。 以后的活动主办方得动动脑筋,用专业查重工具查查查重情况,还得给社会留个提意见的地方。行业组织也得弄个创作指南出来,把抄袭和借鉴的标准给定清楚。 咱们国家文旅产业现在是要往创意方向发展了,宣传语可是塑造品牌的重要东西。只要守住原创的底线、把规则弄好就能激发真正的好点子出来。 这次贡山的事儿虽然是个案,但也反映了咱们文创领域都得面对的版权保护和创新激励的问题。只有大家都尊重原创、鼓励创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