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使用进入高峰期;为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成都市公安机关近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从查处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四个上。一是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赵某勇、赵某未取得涉及的许可证,租用房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售卖,现场查获2257件,涉案价值50万余元,两人已被刑事拘留。另有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在无证情况下,将烟花爆竹储存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通过微信、电话等渠道进行销售,非法获利3000余元,被依法行政拘留。这类案件反映出部分人员为谋取利益,无视法律规定,采用隐蔽手段进行非法交易,增加了烟花爆竹流向不明的风险。 二是非法储存。李某某将130件烟花爆竹存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自建库房内,孙某将87件烟花爆竹存放在商铺内,两人均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这类违法行为忽视了烟花爆竹的易燃易爆特性,存放地点不符合安全标准,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非法运输。陈某、付某某在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5件,被依法行政拘留。无证运输危险物品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在运输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违法燃放。杨某在禁燃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刘某在龙泉山健身步道燃放烟花爆竹时,残留物砸中路人,两人均被依法行政处罚。这类案件表明,部分群众对禁燃规定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直接危害了他人安全。 从案件特点看,非法经营者多采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隐蔽性强;非法储存多发生在城市边缘地带和民居,监管难度大;违法燃放多集中在春节等传统节日前后。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出违法分子的狡猾性,也暴露出监管的薄弱环节。 目前,成都市未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公安机关正在更调查上述案件中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下一步,警方将联合应急管理、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整治格局,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全链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烟花爆竹虽是节日传统,但安全不容忽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既维护了规则秩序,也保护了市民安全。希望市民引以为戒,做到合法经营、规范储运、文明燃放,让节日的喜庆建立在安全有序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