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丢了东西,还得看他们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要是有,哪怕没保价也得全赔

快递公司要是丢了东西,还得看他们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要是有,哪怕没保价也得全赔。这回法院判了4个案子,把规则拆得清清楚楚。第一个案子,有人给顺丰寄了216654元的货,快递员送完货顺手又去别人家拿件,结果把两件包裹落在了别人门口。过了半小时才发现货没了。法院觉得顺丰在这事儿上有重大过失,限额赔偿那一套就不能用了,得照实赔偿21万。 第二个案子是王某在APP上下单买了个28800元的电脑主机寄回去维修。下单的时候保价不是必须填的,不点也能下单。结果货到了之后主机全坏了。法院觉得顺丰系统默认不保价却不提醒,这是加重了寄件人的责任,条款无效。最后综合考虑折旧和双方过错,判赔13000元。 第三个案子是李某卖手机和纪念币一共9442元给别人。顺丰快递员一边接电话一边打包贴单,手一滑把运单贴错了。法院说这是低级失误也是可以避免的,顺丰有重大过失得赔实际成本。 第四个案子是李某用顺丰寄三块原石价值40万元。他之前用顺丰很多次了,知道保价规则也勾选了同意。但这次快递员没给他口头提醒保价的事儿。法院觉得李某知道规则限额赔偿有效,但这次快递员服务有瑕疵就没多给7倍运费了。 总结一下:想让限额赔偿生效,快递公司得先证明寄件人点了或者勾了等于知道了条款;《民法典》规定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免责条款是没用的;法院会看操作、监控和以前的记录来判断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要是被认定有过失了,限额赔偿就彻底作废了。 别再拿没保价当挡箭牌了。要是快递员一边打电话一边分拣、把包裹忘在楼下半小时、系统默认不保价还不提示的话,法院都会把条款撕得粉碎。未保价不等于少赔钱,快递公司要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得按实际价值赔得血本无归。对寄件人来说贵重物品不保价有过错也不能免责;对行业来说提高透明度和责任意识才是解决纠纷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