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给我一刀!”这种人到底有多不要脸?

就在1994年,央视版《三国演义》里诸葛亮与王朗的那场舌战,可是在无数观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王朗面对诸葛亮的那一番驳斥,一时气血上涌,大骂了一句厚颜无耻,接着就跌下了马来,活活把自己气死了。诸葛亮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无耻之徒,那句话根本不适合他,反倒是王朗理亏词穷才说出了那些气话。 而在甘肃酒泉,有个男子可把这种厚颜无耻发挥到了极致。这男的在他老婆那儿跟别的男人通奸时,丈夫冲进去把他逮住了,可他不但不觉得害臊,反而挑衅说:“有本事给我一刀!”这种人到底有多不要脸?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故意伤人如果致人死亡最高能判死刑。 不过呢,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综合考虑了不少因素。反某某是用水果刀捅人的,而且也不是朝着要害部位捅的,他后来还主动投案自首了,认罪态度也挺好。所以最后法院给他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有人觉得反某某就该无罪释放,理由是他的情人先挑衅他的。但这毕竟是法治社会,法律得严肃对待。虽说那个情夫无耻,可反某某动手伤人也是不对的,得好好接受惩罚。 假如这事发生在咱们普通老百姓身上,肯定谁都会急眼。但这种事情千万不能乱来,一旦犯了法就得坐牢。最理智的做法还是靠法律和舆论来惩处坏人,别让自己因为冲动变成了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