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月,受害人家属费了好大劲,在警方帮忙下,总算找到了被拐的孩子姜某甲。一个月后,4名被告人全都被抓了起来。到了2025年4月2日这天,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给审了。这4名被告人被指控犯了拐卖儿童罪。法院审理发现,在2006年10月的时候,曾某孩听说刘某强和苏某娥这对夫妇想要个男婴抱养,心里就冒出了个坏主意:偷个男婴去卖。他拉着吕某东和王某勇一块儿干这缺德事。吕某东跟袁某贵商量好,让他提供个孩子的信息,事成之后给点报酬。袁某贵就告诉了他们同村姜某丙家里刚添了个男婴。 到了同年12月4日凌晨一点左右,曾某孩、吕某东和王某勇翻墙进了姜某丙家。曾某孩和王某勇用暴力和威胁把姜某丙夫妇给制住了。吕某东趁机跑进屋里,把姜某丙8个月大的孙子姜某甲强行抱走了。第二天经曾某孩介绍,吕某东冒充姜某甲的爸爸把孩子给了刘某强和苏某娥夫妇,收了28600元现金。这几个罪犯分了赃款后逃之夭夭。刘某强夫妇给这孩子取名叫“刘某某”并一直抚养着他。后来经过鉴定才发现,姜某乙和乔某某才是“刘某某”的亲生父母。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觉得,曾某孩、吕某东还有王某勇这仨人为了卖孩子用暴力手段强行抢了孩子去贩卖;袁某贵明明知道有人拐卖孩子,还把作案目标和人家家里情况告诉别人。这四个人的行为都触犯了拐卖儿童罪。曾某孩他们给姜某乙和乔某某造成了交通费、误工费这些损失。虽然原告没提交相关证据,但这些都是找孩子必须花的钱,法院就酌情支持了20万元赔偿。中新社济南9月19日消息(记者梁犇)记者19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天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曾某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吕某东和王某勇判了无期徒刑;袁某贵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