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7月1日起落地

2024年6月24日,南昌传来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把备受关注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的施行动态向大家做了通报。根据中新社的报道,朱莹这次在发布会上透露,这部法规将从7月1日起正式落地,而且会对那些篡改数据的行为进行严惩。这部条例也算得上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记者还了解到,污染源自动监测作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的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也是智慧监管的“基准点”。目前,江西省已建成了覆盖24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4000多个监控点位的自动监测网络。2024年至今,累计传输的数据量高达23亿多条。 针对当前的治理形势和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李军厅长在会上提到,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一直积极探索如何通过法规制度来规范这一领域。他强调,随着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数字化治理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管理方式还有一些差距。为此,《条例》制定了24条具体规定,把完善监测体系、实施全链条管理、强化数据应用、推动共治共享以及设定法律责任作为主要内容。 在打击数据造假方面,《条例》从技术、制度和监管这三个层面构建起了“设备严管、数据可溯、造假必惩”的防控体系。为了在末端严把关口,这是首次在法规里把运行维护机构可能涉及的4种违法行为也纳入了处罚条款。针对那些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条例》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对于单位和责任人还会实行双罚制;责任人将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5年;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 李军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切实抓好这部《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手段推动数据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得更好,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