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因公司治理缺陷遭监管责令整改 董事长李佳鸿被出具警示函

近日,通化东宝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核查指出,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部分房产相互混用情形,双方未就有关使用关系签署租赁协议,也未按市场化原则支付租金。监管部门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公司在资产、业务各上的独立性仍有不足,违反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吉林证监局据此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向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出具警示函,相关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规范治理,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通化东宝此次因关联事项管理不规范受到监管处理——既是对公司治理短板的纠偏——也对市场参与者起到提醒作用。公司应以此为契机,更完善关联交易与资产使用管理机制,强化内控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提醒其他上市公司,在追求业绩增长的同时,更应夯实合规运作与治理规范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