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叫徐某的28岁女教师,本来好好地在讲台上教书,可因为嫌工资涨得慢,就动了歪脑筋。她在社交群里用“阅后即焚”的方式发些闪照吸引男人,然后把自己拍的裸照和私密视频卖给别人,每份199元或299元。结果这一卖,半年时间就赚到了24万多。她当时还傻愣愣地觉得:“我卖自己的视频,又没偷没抢,怎么就犯法了?”结果警察直接找上门了。 法院最后给她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她所有的违法所得还有拍摄设备都被没收了。 很多人都有个误区,以为自己拍的东西只要是自己的就没事。其实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不管你拍的是谁,只要内容是淫秽物品,并且是为了赚钱去传播的,那就触犯了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就好比你拍自己的私密照片自己留着看没问题,但如果你把这些照片卖给陌生人赚钱,那就不是隐私问题了,而是犯罪了。 还有人觉得赚了24万判个缓刑不算太重。其实这个数额在法律上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最后判她缓刑,是因为她认罪认罚、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预缴了25万罚金。不过缓刑期间她还得接受社区矫正、不能出境、不能违法犯罪,否则缓刑就会被撤销。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赚钱的路子再多,法律红线也绝对不能碰。有些人以为在网上卖东西没人知道,但现在的网络巡查力度可大了去了。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你们觉得现在的网络监管对这类行为打击力度够不够?如果身边有人想靠这种歪门邪道赚快钱,你们会怎么劝他们?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