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6年反垄断重点任务 破除地方保护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问题:部分领域竞争秩序仍需规范,平台与地方壁垒成突出关切 随着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的交易模式和竞争形态不断涌现,一些不正当竞争与垄断风险也随之暴露:个别平台通过规则、算法或流量分配挤压中小商家生存空间,诱发低价冲击与“内卷式”竞争;民生相关行业一旦出现市场力量滥用,容易直接影响药品价格、公共服务质量与消费者权益。

与此同时,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中仍存在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现象,造成市场分割、要素流动不畅,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相适应。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监管难度上升,公平竞争约束仍需做“硬” 从企业层面看,部分经营主体在增速换挡、需求波动背景下,倾向于通过排他协议、限定交易、价格操纵等方式巩固优势,或以非价格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平台领域更具有跨市场、跨地域、强网络效应等特点,垄断行为隐蔽性更强、传播更快,取证与界定复杂度显著提升。

从地方层面看,某些行政性措施以“维护地方利益”“促进地方产业”为名,客观上抬高外来主体进入门槛,削弱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

综合来看,市场活力增强与规则体系完善同步推进,监管需要在鼓励创新与守住公平底线之间把握好尺度。

影响:规范竞争秩序是稳预期、促创新、惠民生的重要支撑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

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也是遏制低水平重复竞争、引导资源向效率更高领域流动的制度安排。

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办结垄断案件22件、罚没金额6.53亿元,释放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明确信号。

面向2026年,若能持续强化执法与制度供给,将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无序价格战对产业链的伤害,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同时更好守护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的公平与可及,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对策:聚焦重点、强化约束、提升预防,形成“查处+治理+合规”合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6年将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专项行动,在医药等民生领域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并加强公用事业领域监管,依法做好经营者集中审查,提升审查质量与效率,防止通过并购集中进一步抬升市场壁垒。

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方面,将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工作力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重点案件,推动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二是综合运用提醒敦促、执法约谈、行政建议等方式,对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加强监督约束,推动制度落实落细;四是抓好新修订的相关规定贯彻实施,强化违法惩戒和责任追究,提升执法针对性与震慑力;五是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明晰公平竞争红线底线,以案释法、以案促治。

在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方面,将着力破解监管难题,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促进创新与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细分领域竞争状况,及时识别垄断风险并依法处置,同时丰富预防性监管工具,完善并用好反垄断“三书一函”等制度,提高监管的前置性与有效性。

对垄断线索核查将突出重点,对构成垄断的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指向加剧行业“内卷”、挤压平台内商家发展空间、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行为,推动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与劳动者形成更可持续的利益格局。

同时,监管将更加注重合规建设与宣传引导,压实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完善内部制度、提升合规能力。

围绕社会关切,将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权威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及时通报执法进展,增强公众与经营主体对公平竞争规则的可预期性与可获得性。

前景:以制度刚性与治理协同护航高质量发展 从政策导向看,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整治“内卷式”竞争,意味着反垄断将与产业政策、标准体系、质量监管形成更强协同,治理将从“个案纠偏”向“规则塑形”深化。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平台、民生与公用事业、以及行政性垄断治理仍将是执法重点;同时,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合规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前移,更多通过预防与提示降低违法发生概率。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空间将被持续压缩,统一、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有望加快形成。

反垄断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强化平台经济监管、破除地方保护、压实企业责任和创新宣传引导,监管部门正在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反垄断监管体系。

这种系统性、常态化的监管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赢发展,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