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哪有什么剩女光棍呢,其实道理挺简单,用了几招就把问题全解决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话听着虽然古旧,但在今天看来可没那么轻松。现实生活中,不少女孩在婚姻市场上就像商品一样等着别人来挑选,而很多男孩因为家里穷或者欠着债,根本不敢想结婚的事儿,只能自己在一边干着急。于是单身汉越来越多,剩下的姑娘也挑花了眼。可要是把时间拨回到古代,这种情况基本不存在,那时候有几样妙处,轻轻松松就把问题搞定了。 战乱频繁、国家割据的时候,国力强弱主要看人口多不多。种地干活、服徭役还有打仗打仗,都得靠青壮年劳力撑着。要想多生人口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提高生育率,所以大龄未婚的女子和没娶到老婆的光棍在社会上根本没地位。 越王勾践打败吴国以后想复仇,回来后就下了一道命令:把越国里年龄到了却还没出嫁的姑娘和寡妇们都限期嫁人,嫁妆官府给报销。要是父母不遵守这规矩,那就是犯法。到了唐朝,管理婚姻更严了。男孩子二十岁、女孩子十五岁还不结婚,那父母就得受罚。朝廷的意思很明确:女儿该嫁人了,父母要是不积极安排婚事,不仅挨罚,官府还会主动给你找婆家。至于男方条件好不好、长得帅不帅,那就全看运气了。 虽然从现在的眼光看这很不尊重婚姻自由,但对当时的国家来说可是大好事儿——人口多了国力就强。那个时候想把彩礼要得特别高、把女孩当商品卖根本不可能得逞,谁敢这么做那就是胆大包天。 再说个限制官员纳妾的制度吧,这也是一种资源均衡的办法。汉代规定大官只能娶一个正妻再纳两个小妾;明朝朱洪武那会儿更具体了,亲王以下各级官员的妻妾人数都有限制;比如亲王最多可以纳十个小妾。 不过有的心思活络的官员总能想办法满足私欲——买婢女、养歌女、认义女什么的手段都用上了来占有美女。 到了清代又有了新的招数——把犯官的家属发配到塞北去。在东北边塞驻守的士兵很多是披甲人,他们来自女真、蒙古、朝鲜等地;后金军俘获他们后把他们安置在那里让他们世代戍边看守边关。 虽然这些人的地位比奴隶高不了多少但在社会眼里还是低人一等想娶老婆是个难题。 为了稳住军心当地官府会安排媒人把犯官家属中的女人——也就是当时沦为奴隶的女人——强行嫁给披甲人。 不想嫁也不行很多戍边的士兵为了娶个长得好看点的女奴甚至愿意给媒人送礼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