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出了件新闻,说是两个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看见路边有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太摔倒了,赶紧停下来把人扶起来。结果老太这边闹上法庭,索赔22万元。网上吵得可热闹了,大家都觉得这是“讹人”,道德底线都要被破坏了。不过后来听说,老太太那边撤诉了,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两个女生在路口左拐,老太太原本在右边骑得好好的,突然一辆白车从右边路口左转出来,老太太为了躲车就更往路边贴了贴。这时候两个女生也拐过来了,老太太可能是被吓到了或者急着避车,就往左晃了一下,结果摔了。女生们把人扶起来后就走了。 按理说,“扶不扶”其实是两码事。现在很多媒体把这两个概念硬绑在一起说女生被巨额索赔不公道,其实挺不客观的。这属于那种为了博眼球拉流量的做法。咱们来看现场视频就知道了,这根本就是一起普通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很可能会因为“无接触事故”判女生们承担次要责任。交警办事本来就该这样嘛,按法律规定来看,责任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程度。 即使女生们和老太太没直接撞上,只要有过错导致对方摔倒了,那也得担责任。比如女生们骑车带人或者没主动避让直行的老太都可能被算作过错。所以这个责任认定和“扶不扶”真的没什么关系。 再来说说那22万元的赔偿金额。很多网友觉得好心没好报真叫人心寒。但说实话这事儿也有很多人没搞懂的地方。真正打官司是因为交警认定了女生们有责任才会有的后续。也就是说老太太告她们是因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 人家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加起来22万多元,这是人家的合法权利。但法院最终支持多少还得看证据说话。如果老太太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索赔金额合理,法院肯定也不会支持。 最让人气愤的还是事情的“观感”太糟心了。两个热心肠的孩子帮人一把却摊上了官司还要赔大钱;官方那边又一直没说话没解释没通报什么的;公众只能自己瞎猜各种说法;最后网上又是骂架又是攻击的风气特别差。 虽然现在案子撤了也不代表这事完了。咱们还是得问一问:交警认定的次要责任到底是为啥?真的就是因为“无接触”吗?如果是的话那两个女生到底错在哪儿了?他们的行为到底是怎么导致老太太摔的?这些认定合不合理? 只有有关部门主动站出来好好解释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消除大家心里的误会;才能让大家明白无接触事故是怎么回事;才能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普及给大家。要是不解决这些问题热度退了也没用;万一以后再碰上类似的事儿恐怕还得闹得更凶呢。 有争议有质疑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大家等着听解释的时候却没人出声;只要把道理讲明白了;这场网络大乱斗就能变成一堂很好的普法课;法治社会真的很需要这种“拨乱反正”的普法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