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祝福当承诺

谢先给南宁的执法部门递了举报信,原因是他给家里一口气买了好几包旺旺雪饼。他指望能沾沾“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句广告语的光,结果霉运还是找上门。一怒之下,他要求超市赔偿500元,还问超市能不能拿出科学依据来证明吃了就能变旺。这事儿瞬间把“迷信广告”送上热搜,“运气”也成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中间的新词。 有人拿这事开玩笑:“要是谢先生赢了官司,既拿到钱又上了热搜,这不正好证明他运气变好了吗?可要是真变好了,不就说明旺旺的广告不假了吗?”这话把这场官司的怪圈讲得挺明白。 这种说法类似于“老婆饼里没老婆”,那种把福气寄托在吉祥话上的套路多了去了。像人头马一开好事来、平安保险保平安、还有老婆饼、鱼香肉丝这些名字,都被人质疑是在骗人。法律上一直把这些当成单纯的祝福,普通人也都明白买的是零食图个吉利,没人真指望能靠它们转运。 执法人员并不会凭感觉乱来,他们看的是普通消费者会不会当真。最高法有规定:用夸张的方式宣传商品,只要不误导大家就行。新《广告法》也说了,只有内容假得让人误会或者欺骗人才算虚假广告。 杭州有家叫方林富的炒货店就因为包装上写了“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被罚了20万元。原因就是那个“最”字太容易让人把口味偏好当成绝对的承诺。旺旺要是碰上谢先生这种较真的人,很可能会被重罚。 谢先敢这么闹的底气全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的诉求看似像个玩笑,实际上是在强调一个“真”字:产品可以玩花样,但别把祝福当承诺。现在大家都开始重视维权了,“认真的人才能赢”已经成了规矩。与其费尽心机打擦边球,不如把心思花在产品本身——做口味、搞包装、做公益——让广告成为品牌的人格标签,而不是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