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那个吓人的事儿,开车门到底谁来背锅?其实这动作咱们每天都做上亿次,谁能想到它能要了人命?就说今年5月北京顺义的事儿吧,一辆白色小客车本来就停在不该停的地方——非机动车道上。司机根本不看后面啥情况,车门一推,把个骑电动车的大哥连人带车给撞飞了,最后这人抢救不过来没了。这两分钟里,一个人的命和一个家庭就这么没了。 咱们来还原一下现场。这事儿发生在5月21日14点53分。小客车违法停在北务桥南边的非机动车道上。两分钟后,电动车正从南往北走呢,驾驶位车门突然就被推开了。骑车的张某一下子就被撞出去1米多远。司机赵某这时候赶紧报警打120,但没用啊,伤者张某因为脑子受了重伤,过了4天还是没留住。 交警过来一看现场:停车的地儿明明写着禁停标志呢!而且司机开车门之前也没往后看一眼。交管部门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说这事儿全怪赵某。检察机关随后就以交通肇事罪起诉了他。 到了10月16日这天,顺义法院当庭宣判: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了一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法官还提了一句,赵某后来自首了,也认罪认罚,所以才给他从宽处罚。 法律上也有说法:“开门杀”要是出了人命或重伤了人,多半都得按交通肇事罪办。如果是在小区或者停车场这种不是马路的地方出事了,那就得看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重伤了。就算没死人,违法停车或者突然开门也是交通违法的事儿,罚款扣分肯定少不了。 至于保险理赔这块儿,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把乘客也拉进了“机动车一方”的范畴。只要开车门把人撞伤了不管是你开车的还是坐车的开门的,受害人都能找交强险或者商业三者险索赔。不过保险公司赔付完了之后,还能找那个有大错的乘客把钱追回来。 平时咱们开车的和坐车的都得长点心眼儿。开车的人要记得先靠边停车再看后头再开门;要是有孩子在车上坐车安全最重要。乘客下车的时候最好用离车门远的那只手开(也就是荷式开门法);下车前还得回头看一眼确认没车才行。 行人或者骑车的人路过停着的车旁边最好离远点别挤进去;看到双闪灯或者有人探头探脑就赶紧减速或者绕道走;晚上最好穿上反光衣或者戴上头盔让人看着显眼点。 说到底就是这么个事儿:司机的一个疏忽、乘客的一个鲁莽、行人的一个贴身通过,都可能惹出大祸来。咱们把那些安全的开门法练成本能反应吧:三秒观察是必须的;保险能赔也要写到行动清单里去。这样才能让每一次上下车都变成安全礼让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