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属企业治理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省国资委党委日前正式印发《省属企业治理主体决策工作规程》及配套的《省属企业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标志着全省国企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近年来,云南省国资委通过开展公司治理示范创建、实施"董事会建设提升年"等专项行动,省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
然而,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浮现。
部分企业存在决策流程标准不统一、权责边界模糊不清的现象,甚至出现权力越位、错位等问题,这些"痛点"严重制约了企业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权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决策低效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省属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省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定了新的治理制度框架。
新规以党的领导、权责法定、分层授权、穿透监管为基本原则,通过制度重塑推动企业治理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协调、有效的治理生态圈。
《工作规程》和《权责清单》的核心创新在于明确化管理。
通过"一张清单"的方式,将原本模糊的权责交叉地带明确化、具体化,使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清晰可辨。
这一做法有效化解了权责不清导致的各类问题,让企业各级管理层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在决策流程方面,新规实现了从凭经验办事向按规矩办事的转变。
《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先后顺序和具体要求,确保决策过程严谨有序、公开透明。
这种标准化的决策流程设计,解决了"怎么干"的问题,为企业规范决策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在监督保障方面,新规建立了全链条的管控机制。
特别强调了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流程管控,明确了对下属企业的授权机制,既充分释放了企业的经营活力,又强化了监管的有效性。
这种"既松绑又管好"的做法,为决策风险防控加装了"安全阀",防止权力失控。
云南此次国企治理制度改革,不仅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更是对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
当清晰的权责边界遇见智慧的监管创新,当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地方国企高质量发展便有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这场始于云南的改革探索,或将激荡出更广阔的示范效应,为新时代国企治理现代化写下鲜活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