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和北京的乔业琼通过人民网在3月25日发布消息,明确了医用耗材的三种收费情形。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把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分开,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在发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期)》中对此进行了解答。对于这次改革,国家医保局希望把医疗服务价格弄得更单纯些,把技术劳务的价值凸显出来,而医用耗材价格则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这次改革还打算用DRG、DIP等支付工具来限制医院使用昂贵的耗材。根据这种思路,给医疗服务项目做了整合。涉及医用耗材收费问题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基本物耗”,这些易耗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分不开。采购成本计入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所以医院不能再向患者额外收取费用。第二种是功能特殊的“基本物耗”。这些产品和普通产品类似,但有特别的功能和必要性,医院需要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阳光挂网采购,并且在不影响患者使用和报销的前提下才能单独收费。第三种情况是“基本物耗”之外的其他一次性耗材。这种耗材单独计费符合原则,但目前各地管理实践还有一定差距,有些省份可以暂时沿用原政策确定的范围或者把单独收费耗材和对应的价格项目切割开来。 这个改革方向还是让医院更多选择质量好、价格合适的医用耗材。现在改革还处于过渡期,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界定单独收费的范围和编制综合性目录清单。总之,这个改革目标就是要把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价格分开管理,并用市场机制来规范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