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法治教育需“前置”。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社交方式与活动空间不断拓展,校园欺凌的形态更加复杂:既有肢体冲突,也有言语侮辱、关系排斥、网络围攻等“看不见的伤害”。
在部分学校和家庭中,对“玩笑”和“欺凌”的界限仍存在模糊认知,个别学生把起哄围观视作“热闹”,把排挤孤立当成“闹矛盾”,导致风险早期信号被忽视。
如何让未成年人知边界、懂规则、会求助,成为校园安全治理的重要课题。
原因——认知偏差与网络传播叠加,增加治理难度。
司法实践与基层治理经验表明,校园欺凌易发与多重因素相关:一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阶段的冲动性、模仿性较强,遇到冲突时容易采取极端方式;二是部分学生对法律责任的理解不足,存在“年龄小不会承担后果”等误区,弱化了行为约束;三是网络空间放大情绪与对立,截图传播、匿名攻击等方式降低了施害门槛、提升了扩散速度;四是个别受欺凌者出于羞耻、恐惧或担心“被报复”而沉默,使问题错失干预窗口。
上述因素叠加,使得校园欺凌从偶发冲突转向持续性、隐蔽性侵害的风险上升。
影响——对个人、家庭与校园生态造成叠加伤害。
校园欺凌不仅直接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造成学习退缩、社交障碍等长期影响;对学校而言,若处置不及时、不规范,容易形成“沉默文化”,破坏班级信任与校园秩序;对社会治理而言,若不加强源头预防,轻微违法与不良行为可能在失管失教中演变升级,增加后续矫治与司法处置成本。
因此,把法治教育与风险防控向前延伸、向基层延伸,是减少伤害、守护成长的关键环节。
对策——以“讲清规则+教会方法+压实责任”为主线推进普法进校园。
针对上述问题,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近日走进汽开区第十三小学,围绕“守护青春 与法同行”开展法治宣讲。
宣讲以学生易理解、可感知的校园情境为切入,通过案例解析、规范阐释、处置指引与互动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识别常见欺凌类型,厘清善意玩笑与恶意伤害的本质差异,提示行为可能带来的现实后果和法律责任边界。
在法律层面,宣讲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解读,强调法律既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屏障,也是规范行为的明确红线,引导学生从小建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网络欺凌”“关系排斥”等情形,宣讲强调依法维权与理性表达的重要性,提示遇到威胁、侮辱、敲诈、偷拍视频传播等行为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和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寻求救济。
在方法层面,宣讲突出“可操作”的自护与互助:对受欺凌者,强调优先安全、迅速脱离风险场景、及时报告求助、保留相关证据;对旁观者,倡导不围观、不起哄、不沉默,鼓励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制止或求助;对存在过激倾向的学生,引导其学会沟通、控制情绪、以尊重化解矛盾。
通过将规则教育与行为训练结合,帮助学生把“知道”转化为“会做”。
在机制层面,当地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动普法从一次性宣讲向常态化、场景化延伸,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等方式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并与学校、家庭形成协同,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前景——从“进校园”走向“常态化治理”,以法治力量护航成长。
多方协同的校园安全治理正在成为趋势:学校强化日常管理与心理支持,家庭提升监护与沟通能力,司法与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与制度支撑。
随着法治教育更加注重分龄分层、更加贴近真实场景,未成年人对欺凌的识别能力、求助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望进一步提升,校园矛盾的预防与化解也将更早、更稳、更有效。
以制度化机制推动普法和保护落到日常、落到细处,才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既是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必要举措,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长远之策。
长春汽开区法院的这次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青少年的行为准则,才能真正实现“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期待更多司法机关走进校园,以专业力量护航青春,让法治中国的根基在新时代青少年心中深深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