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这天,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土城人民法庭里,种植大户何某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拿到执行款后,他一个劲儿地跟法官道谢,说这一次就把赔偿款和货款的事儿彻底解决了,省了不少麻烦。土城法庭给这起纠纷找到了一个新路子,把赔偿款用来抵顶货款,把两起因为农药问题搅在一起的官司一块儿摆平了。 这事儿还得从去年春天说起。当时土城镇的种植大户何某在某种子站农资经营部赊购了3.6万元的农药,打算用来给263亩娃娃菜治虫防病。谁承想,农药用下去没多久,108亩娃娃菜就出现了生长异常,损失惨重。何某一气之下把农资经营部还有生产商告到了法院。经过审理,法庭判农资经营部赔10.97万元,生产商赔14.63万元。 案子到了执行阶段后,双方本来签了个和解协议,说好农资经营部分期给何某11万元赔偿款。结果农资经营部只先付了3万元,剩下的8万元还没给完呢,他们就以何某欠着3.6万元的农药货款为由,又跑到法院告了他。双方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何某说赔偿款没给齐就不还货款;农资经营部说这是两码事,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 面对这个因为同一件事闹起来的两起官司,承办法官觉得不能简单地分开办。他想把问题彻底解决掉。于是他找双方做了很多思想工作。法官给何某解释说:“货款和赔偿款在法律上是两码事,你不还货款对方可以单独起诉你。”而给农资经营部定制的方案是:“剩下的8万赔偿款你能不能拿出一部分给何某顶了货款?这样就能一次性解决两起纠纷。”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协调,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农资经营部当场给了何某5万元赔偿款,剩下的3万元直接冲抵何某欠下的农药款。协议一签,这两起纠纷就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