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次明确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问题:新能源占比提升带来系统调节压力,独立储能收益机制亟待明确 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装机持续增长,电力系统对灵活调节资源的需求快速上升。部分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午间消纳压力与晚高峰保供压力叠加,供需平衡与稳定运行难度加大。新型储能可在削峰填谷、频率调节、备用支撑各上提供关键支撑,但商业模式不清晰、收益不稳定,仍是制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原因:过渡性收益模式难以为继,容量价值缺乏统一补偿规则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超过40倍,平均储能时长提升至2.58小时。调用水平也提高,2025年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上年明显增长,显示储能在系统运行中的参与度提升、价值逐步显现。 但行业环境也在变化:随着增量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调整,过去依靠容量租赁等方式形成的过渡性收益空间收窄;仅依赖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一些独立储能项目在覆盖投资与运营成本上仍存不确定性。根本原因在于,新型储能不同于常规发电机组,其对系统的贡献更多体现在“可用容量”和“调节能力”。如果缺少对容量支撑价值的制度化补偿,就难形成稳定预期,投资决策也容易摇摆。 影响:国家层面确立容量电价规则,为行业市场化发展立下“收益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意味着独立储能容量价值获得制度确认与规则支撑,补上了全国性机制的关键空白。 从行业运行逻辑看,容量电价机制的核心是对储能在系统关键时段提供的顶峰支撑与可靠容量贡献进行补偿,使项目收益不再完全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从而形成更稳定、可预期的现金流基础。业内普遍认为,这将推动形成“容量补偿稳基本、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增收益”的组合型收益结构,提升项目经济性与可融资性,增强社会资本进入信心,加快储能规模化、市场化进程。 从电力系统角度看,明确容量电价也有助于引导储能建设与系统需求更好匹配。储能的价值不在于增加净发电量,而在于提升系统灵活性与韧性。通过容量价格信号,可更清晰体现“顶峰贡献者获得补偿”的导向,提升保供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更可靠的调节资源支撑。 对策:坚持需求导向与市场衔接,防止“一哄而上”与结构性过剩 业内人士指出,新机制落地后,实施层面仍需把握几个关键点。 一是以系统需求为牵引优化储能布局和规模。各地新能源渗透率、负荷曲线特征、电网结构差异明显,储能建设应与调峰、调频、备用等需求相匹配。既要避免因收益不稳造成建设不足,也要防止政策预期带来的非理性扩张,避免结构性过剩和低效利用。 二是强化与电力市场的协同衔接。容量补偿是“托底”,但长期竞争力仍取决于市场化运营能力。应推动储能更顺畅参与现货、辅助服务等交易,完善计量、结算和考核机制,引导通过技术性能、响应速度、可用率等指标体现差异化价值,促进优胜劣汰。 三是推动技术与商业模式迭代升级。面向高比例新能源并网的中长期需求,储能将加快向长时化、高效率、智能化运行演进,形成多时长、多技术路线协同发展的格局,更好覆盖日内调节、跨日调节乃至更长周期的系统需求。 前景:“十五五”关键期叠加政策完善,储能有望加速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能力 展望未来,“十五五”及中长期被认为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阶段。业内预计新能源装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系统对灵活调节资源的需求将深入扩大。鉴于此,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助于稳定行业预期,也将推动储能从“政策驱动的装机扩张”转向“需求牵引的高质量供给”,在保障电力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稳定性上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容量补偿、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等机制改进,新型储能将更深度融入电力系统运行与市场体系,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力量。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向前迈出关键一步;它为储能行业提供了更稳定的收益预期,也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补上了重要的制度环节。随着政策落地和市场机制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将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绿色转型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支撑。也可以看到,能源转型不仅依赖技术进步,同样离不开制度创新,二者合力推进,才能走向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