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研究员、上海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雄与中国社科院的陈一筠等人一起,都对这个学术研究的行为给出了批判意见。杨雄指出,这类研究必须要获得儿童父母的知情同意才行,陈一筠也认为,隐私不应在公共场合被过度描述。一位高校传播学者补充说,幼儿园的同意其实是无效的,因为家长并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变成研究对象。这些专家都希望学术界能够反思科研伦理。关于这件事的背景,得从2026年说起。2026年3月20日,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公众号把这篇引发争议的文章删除了,不过这篇文章在知网依旧能查到。而早在2016年至2020年间,该论文的作者范譞就已经在北京、甘肃、河北还有广西进行过调查。他一共进行了53次田野观察,把这些内容写成了30万字的观察笔记。当时范譞在论文里是这么说的:他用身体技术的视角来看幼儿园的如厕实践。 这篇文章讨论的是儿童在幼儿园里是如何掌握如厕这个复杂身体技术的,包括他们遇到的困难、冲突、学习方式的特殊性,还有这一过程如何体现并传递性别规范。引发争议的是,文中对儿童如厕过程的细节描写。不少网友觉得这些描述尺度太大、没有必要且过于露骨。他们怀疑研究者是不是得到了儿童父母的同意,是否符合期刊伦理要求。 关于伦理问题,作者在论文中写明自己采取了严格的措施:把研究目的和方法详细解释给幼儿园负责人和班级老师听;保证观察只在有老师在场的时候进行;避免单独观察隐私场景;保证不接触儿童身体。不过论文里没有提到获得第一监护人(父母)和儿童本人同意的相关内容。虽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C刊(CSSCI来源期刊),但它没能守住这个底线。 其实争议的核心问题很简单:研究儿童的隐私行为应该在哪里划界?幼儿园的同意能不能代替家长的同意?学术发表的伦理审查有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学术研究要有探索精神没错,但不能丢掉对伦理的敬畏之心。当研究对象的隐私被曝光太多、知情同意变成了形式、“发表”成了唯一目的时——学术的价值又该怎么体现呢?保护儿童不光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该成为学术研究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