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在即 多部门进社区普法促文明养犬守护公共安全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养犬管理的条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确保新法规落地生效,湖北省十堰市富康路派出所率先行动,于1月14日联合疾控中心等部门在车城一区东风运动场开展文明养犬志愿宣传活动,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城市养犬管理长期以来是基层治理的难点。

一方面,宠物犬数量持续增长,养犬已成为许多家庭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遛狗不牵绳、随地排泄、犬吠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引发邻里纠纷,威胁公共安全。

此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作出明确规范,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对养犬人提出了更高的责任要求。

活动现场,民警张洪涛采用"拉家常"式沟通方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

从牵引绳长度控制在2米以内,到电梯等密闭空间须为犬只佩戴嘴套,再到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主动避让老人儿童等具体要求,逐一向居民讲解。

宣传手册、海报等多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吸引了大批居民驻足咨询。

一位养犬居民在了解新规后感慨:"原来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最高还面临拘留。

"这种认知上的转变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成果。

民警现场指导居民通过110举报违规养犬行为,畅通了监督渠道,形成了社会共治格局。

一位带孩子的女士则表示,宣传活动让养犬人明确了责任,使非养犬家庭在公共场所更有安全感。

此次宣传活动的创新之处在于将法律普及与社区实际需求紧密结合。

针对群众关心的犬证办理、疫苗接种、禁养犬名录等问题,民警逐一解答,消除了居民的困惑。

同时,通过列举辖区实际案例,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具象化,增强了宣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从更深层次看,文明养犬不仅是个人行为规范问题,更关系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往往体现在对细节的管理上。

养犬管理看似小事,实则折射出公民法治意识、公共道德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

新法的实施为规范养犬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关键在于让每一位养犬人知法守法。

富康路派出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联合社区、物业建立常态化巡查劝导机制。

这种多部门协作的治理模式,有助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一阵风"式执法。

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处罚等方式,强化法律的威慑作用,推动养犬人从"要我守法"转向"我要守法"。

值得关注的是,文明养犬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除了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养犬人需要提升自律意识,非养犬居民也应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

只有形成多方协同、共治共享的格局,才能真正实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折射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当文明养犬从道德倡导升格为法律规范,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刚性约束,更离不开每位公民的自觉践行。

这场发生在社区运动场的普法活动,正是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的生动写照,也为其他城市应对类似治理挑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随着新法实施日期的临近,如何将临时性的宣传活动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将成为检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