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网点遍布城乡,是群众获得药品与健康服务的重要“最后一公里”。
但在需求结构升级与医药市场深度调整背景下,传统以销售为主的药店经营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居民对“好药、好服务、可负担”的综合期待。
九部门联合发布意见,释放出明确信号:推动药品零售从单一售药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的综合健康服务转型,并在医保衔接、供应链效率、应急保障、民生关怀等方面形成制度支撑。
问题:一方面,群众用药需求正在从“买得到”转向“买得便捷、用得安心、花得合理”。
慢病管理、老年人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等需求增加,但部分药店专业服务能力不足,执业药师资源分布不均,药学服务供给与需求存在错位。
另一方面,行业竞争加剧与成本压力并存,价格、渠道、营销等环节仍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情形下,药品保供稳价、延时服务、拆零供应等能力也亟待制度化、常态化。
原因:从供给侧看,药品零售行业网络持续完善、连锁化水平提升,但仍存在“小散弱”与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供应链协同效率有待提升。
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近年来持续扩大,年销售额由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规模扩张的同时也带来管理复杂度上升。
再从需求侧看,人口老龄化加快、慢性病用药周期长、居民健康意识增强,促使社会对药学服务、健康管理、便民照护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医保支付方式与服务模式的调整,也倒逼零售端在合规经营、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上加快升级。
影响:意见以“健康驿站”为抓手,有望在三方面产生综合效应。
其一,增强服务可及性。
意见提出允许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提供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药师力量不足与服务不均衡问题,推动药学服务从柜台延伸到线上线下联动。
其二,提升医药保障便利度。
意见明确,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这将进一步打通“处方流转—购药—支付”链条,让群众在药店购药享受更便捷的医保服务,减轻就医购药奔波。
其三,稳定价格与预期。
通过推动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鼓励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叠加对公平竞争的强调,有利于降低流通环节成本,减少不合理价差,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同时稳定企业发展预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
对策:围绕“赋能、提质、压责”,意见提出一揽子系统安排。
赋能方面,突出数字化与专业化结合,支持总部平台化药学服务,提升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能力;并在医保政策衔接上强化可操作性,推动药店更好承接门诊统筹服务。
提质方面,着眼制度供给与结构优化,提出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进入零售渠道,提升药品供给质量;同时支持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营销体系,提升供应链效率,推动形成更规范、更公平的市场格局。
压责方面,把应急保供与社会责任纳入行业能力建设,鼓励大型连锁建立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便民举措,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并鼓励药店为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防暑降温等服务,推动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拓展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功能,提升基层健康服务韧性。
前景:从发展趋势看,药品零售行业将加快从“渠道竞争”走向“服务竞争”,从单店经营走向连锁化、平台化、规范化运营。
随着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与零售端服务能力进一步衔接,药店有望承担更多慢病管理、用药随访、健康咨询等功能,成为基层健康服务网络的重要补充。
同时,政策多次强调公平竞争与价格体系规范,意味着行业将从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并重,头部连锁在合规运营、供应链整合、数字化服务上将发挥带动作用,中小药店也需要通过专业能力与社区服务形成差异化定位。
配套指南的推出,将为“健康驿站”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有助于减少服务参差、提升群众体验。
从单纯的药品销售点到综合性的健康服务站,药品零售行业的转型升级折射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发展轨迹。
此次政策出台不仅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更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随着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家门口的健康驿站"将成为守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阵地,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未来,如何在政策引导下实现服务质量提升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平衡,仍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