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侮辱性、歧视性“博眼球”营销触发公愤 近日,一则由某外设品牌发布的营销视频网络传播后引发强烈反弹。视频以贬损性措辞嘲讽消费者在优惠促销时的购买决策,将正常的比价、观望等消费行为刻意扭曲为“低姿态追随”,并夹杂明显侮辱性表达。尽管涉事品牌随后下架对应的内容并公开致歉,但争议并未迅速平息,舆论焦点从单一内容失当延伸至企业价值观、审核机制以及营销合规底线。 类似现象并非个案。近年来,部分品牌在文案、短视频等传播中使用居高临下的说教口吻,或以低俗暗示、性别刻板印象制造话题,导致消费者反感甚至抵制。有的用“人生阅历”绑架口味偏好,把不同选择描述为“缺少历练”;有的在广告创意中引入不当性别叙事与危险动作设计,既触碰社会公序良俗,也可能误导青少年群体。多起事件共同指向一个问题:以冒犯换流量的“快餐式创意”,正在透支品牌信誉与社会信任。 原因:流量焦虑叠加审核缺位,合规意识与用户意识不足 业内人士认为,辱客式营销的出现,既有短期流量压力下的路径依赖,也暴露出企业内部治理与合规把关不足。一上,注意力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少数团队将“高刺激、强冲突”视为传播捷径,倾向用挑衅性表达制造转发与讨论,忽视消费者作为交易相对方应被尊重的基本前提。另一上,一些企业的内容审核停留形式层面,缺少对歧视、侮辱、低俗暗示等风险的识别标准与责任链条;外包制作、跨平台投放、快速迭代等流程叠加,继续放大“上线即传播”的失控概率。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理解不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人格尊严等获得尊重的权利。营销活动虽属商业表达,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法律与伦理边界。以“取笑消费者”为卖点,本质上与现代市场经济倡导的平等交易精神相背离。 影响:品牌反噬更快、代价更高,行业生态与社会风气同受波及 从结果看,辱客式营销往往带来“短热长冷”的反噬效应。其一,舆情扩散速度快、跨平台联动强,一旦触发公愤,单靠下架与道歉难以修复信任,甚至会引发对企业历史行为的再审视,形成“滚雪球式”声誉风险。其二,伤害的是用户关系基础——尊重与信任。消费者对品牌的容忍度正在下降,反感情绪可迅速转化为退订、差评、投诉与转投竞品,直接影响销售与渠道合作。其三,从行业层面看,若任由“低俗化、对立化”表达成为营销工具,将助长不良价值导向,挤压正常创意空间,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也不利于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传播环境。 对策:企业要把“尊重”写入制度,消费者依法维权形成合力 针对相关现象,江苏省消保委发出提醒:创意不应包含恶意,经营者应当以平等姿态对待消费者的理性选择与情感价值,把尊重消费者作为营销底线与经营准则。 在企业层面,受访人士建议从三上补课:一是强化内容审核与日常管理,建立覆盖选题、脚本、拍摄、剪辑、投放、复盘的全流程合规机制,对侮辱性、歧视性、低俗暗示及可能引发安全模仿的内容设定“硬性红线”;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对外包团队、代运营机构同样实行统一标准与追责机制,避免“外包即免责”;三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绩效与文化建设,减少“唯流量”“唯转化”的单一考核,推动营销回归产品价值与服务体验本位。 在消费者层面,江苏省消保委提示,遇到经营者不尊重甚至涉嫌侵权的行为,应通过录音录像、截图留存、订单记录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向相关平台与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选择权“用脚投票”,以理性消费对不当营销形成市场约束,推动企业正视问题、改进治理。 前景:从“流量竞争”走向“信任竞争”,营销回归长期主义 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提升与监管规范完善,市场竞争正在从单纯争夺曝光转向争夺信任。品牌要实现可持续增长,必须认识到尊重不是姿态而是成本更低的经营策略,也是商业文明的基础设施。能够穿越周期的营销,不是把消费者当作情绪宣泄与段子素材,而是以产品力、服务力和真诚沟通建立长期关系。下一阶段,行业或将加速形成更清晰的合规指引与平台审核规则,企业的内容治理能力也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
创意是商业传播的动力,但底线是市场运行的根基。嘲讽消费者或许能带来短暂关注,却无法赢得长久信任。尊重法律、常识和消费者的理性选择,才是企业赢得市场的“高明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