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8万买了辆二手车,结果3年后发现这车是“凶车”

这事情还挺有意思,一个广西的张某,2022年3月花了4.8万元买了辆二手车,结果3年后发现这车是“凶车”。荔浦市法院这回判了,觉得这车虽然在行业标准上不算事故车,但因为商家没把信息给弄清楚,导致买家以为是没事故的。法院认为,只要买家2025年8月发现这事的时候起算,就还没超过90天,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最后法院把合同给撤销了,让商家退2.5万元给张某父子,车子也得还回去办过户,至于那点违约金就不用赔了。 你看啊,这事就发生在2018年到2022年,中间已经换过3任车主了,可这信息愣是没传下来。张某完全不知道这车以前出过致人死亡的事故。结果呢?是因为2025年8月要去做年检才露馅了。法院那边的意思就是,买这种“凶车”肯定影响价格和决定啊!商家没把真相全说出来,这不就是重大误解吗? 这时候商家还嘴硬呢,说交易前检验过没问题,没有欺诈行为,而且撤销权过期了不肯退钱。但法院也说了啊,虽然标准上不算事故车,但商家的义务没尽到,把重要的信息给漏了。所以嘛,这回张某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