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这次把142名责任人还有73个单位给严肃问责了,这事儿让我们看到了个现象。就是好多环境问题,非得等到上面督察组来了,压力一大,才能真的解决。以前大家都习惯捂着盖子、拖着不改,或者等到要被点名了才赶紧动起来。这种“靠督察驱动”的治理方式虽然能收一时之效,但老是这么搞,难免会陷入“通报-整改-反弹”的怪圈,治理成本也太高了。 其实,真正的防线还是得靠平时的严格监管和自觉行动来守。地方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得把生态优先的理念深植到决策规划里去,不能光等着出事了再去补救。要想把从“问责震慑”变成“常态长效”,得靠多管齐下的办法。 第一,责任体系得健全起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些制度得落实好,把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实实在在地放进领导干部考核里去。日常监督检查也得跟上,让责任压力一直传导到最基层。 第二,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能力要提升。企业得加大投入升级设施,地方政府得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高监测和执法水平,这样才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第三,公众参与的渠道得畅通。要保障大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大家举报问题。媒体监督也要发挥作用,让大家都参与进来。 第四,体制机制得改革。探索市场化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方和企业有回报。还要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产业转型,让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一起走。 严肃问责只是个手段,目的是唤醒大家更深层的责任意识。这张答卷不能只在被问责的时候才写几笔。只有把督察的压力变成地方治理的内在动力,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真正落地生根,我们才能守护好中华民族的生态根基。